人情還不完!婆家要賣900萬房產「二叔出價700萬」我拒絕 卻被爸爸罵「忘恩負義」難道錯了嗎

一大早我爸就打電話質問我為啥寧願把房子賣給外人,也不同意賣給我二叔家的弟弟,我趕緊說:「爸,我這房子能賣220萬(約948萬新台幣),我二叔就給我180萬(約775萬新台幣)。」


我爸說:「我不管那麼多,當初我生病是誰借給咱家3萬塊錢的(當時約15萬元新台幣),你這不是忘恩負義嗎?」掛了電話,我做了一件讓我二叔後悔一輩子的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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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我爸生病,正趕上我上大學第一年,家裡本來就沒什麼錢,一時間竟然湊不夠我爸的住院費,我從學校回來,跟著我媽去二叔家借錢,二叔把院門一鎖,根本不讓我們進屋。

最後是我爺爺出面,我二叔最終答應借給我們3萬塊錢,當時說好了一年為期限,也打了借條。可是半年剛過,二叔就以種地需要買種子為由找我爸要錢。我爸媽為了早點還上我二叔的欠款,一起去建三江給人家插水稻,整天泡在水裡,一天200元(當時約1000元新台幣),總算湊夠了還我二叔的錢。

打那開始,我家欠我二叔的人情就還不完了。我二叔和二嬸借給我家錢的事情,被二嬸在村裡傳遍了。


我爸這人又特別老實,特別注重兄弟姐妹之間的情意,總是告訴我,以後有出息了要報答二叔二嬸,對於我爸的話,我沒有任何異議,畢竟二叔確實借給我們錢了,他就是我們家的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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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以後,我留在了城裡,我二叔二嬸比我爸媽還高興,逢人便說我有出息了,還說要不是當初他們借給我爸錢,我連上學的錢都沒有。我如今能有這樣的好工作,都是他們的功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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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,我二叔就讓他兒子來我所在的城市找工作,讓我幫忙進我們公司,還為了省房租住在我家。雖然他家孩子是我堂弟,但是我覺得男女授受不親,真的非常不方便。

我們公司根本沒有適合堂弟的工作,所以我託了好幾個朋友才給他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工作。可是他沒幹上一個月就辭職不幹了,嫌掙錢少沒自由。


然後就賴在我家不走,吃喝全是我的,甚至還伸手找我要錢花,從開始的五百(當時約2500元新台幣)到後來的兩千(當時約10000元新台幣),我覺得我有點熬不住了,就攆他回老家待著。

他剛回老家,我就接到了我爸的電話,質問我為啥不給堂弟找個輕鬆點,掙錢又多的工作。我真的很無語!我上哪找那樣的工作去?公司又不是我家開的。

前年,我二叔住院,我爸給打電話借錢,我二話沒說拿了5萬(當時約25萬元新台幣)。到現在這錢我不要,他們也不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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