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房東牢飯吃不完!張淑晶「亂告78人被反撲」重判8年半 前法官曝「再加2案關她10年」這次不會饒過

「惡房東」張淑晶多年前因為「坑殺房客條款」遭多名租客控告,她原本自詡有法律資源,以不實廣告矇騙租客被發現後,竟然把租客、家人等50餘人告上法院,然而事情越滾越大後,才讓大家發現,她根本就是惡房東慣犯,除了多次修改未蓋上騎縫章的合約,甚至連法務人員也被她以假合約打發,如今多項罪名被法院判決,恐怕難以走出監牢了。

圖片來源:《自由時報》、《中時新聞網》、《ETtoday》、《聯合新聞網》、《一零一傳媒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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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張淑晶因為多次「惡房東行徑」登上新聞版面,除了刊登廣告佯稱「全新裝潢、全新家具」吸引大家上門,結果被發現不實後,想退租卻發現合約也不實,甚至有多條不平等條款,多次鬧出爭議,而她去年因為偽造文書案入獄服刑,現在又被判決確定,因為坑騙房客判刑5年半定讞,結果官司還沒結束,她又因為連帶保證人的問題,再度被判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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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,張淑晶強硬要求房客簽約的時候,要留下親友的資料,作為當連帶保證人,約定如果之後出現相關租約的爭議,那就要以「莫須有」的罪名一併提告該保證人,不少人認為太誇張、不合法律邏輯,但她還是堅持提告,結果被最高法院依照誣告罪,判處她8年6個月徒刑,另外還有詐欺、強制等,判決1年2個月,可易科罰金60萬5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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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淑晶在法院上行徑囂張頑劣,明知道受害者不是連帶保證人,卻堅持要提告,並多次向法院作不實的證據,尤其最誇張的,還是她跟合夥人租下一間房子,跟房東說要當辦公室,結果承租成功後,竟然將牆壁打通後改成套房出租,房東發現房子結構被改變,怒告要求返還房屋,最後判決勝訴,然而張淑晶卻找來3名人頭改造租約,使前往接收的法院人員,做了不實登載,高院去年依偽造文書罪判張、黃各8月、7月徒刑定讞,就有曾任法官的法律人士表示,張淑晶這幾個案子,最後裁定的應執行刑「至少10年徒刑跑不掉」。

影片來源:東森新聞 CH5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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