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了要把「存款」告訴子女嗎?73歲老人的做法「聰明又有效」 晚年養老有保障


可是那些盜賊的事情不僅讓我想到安全問題,同時也想到財產問題。

我有50萬存款(約216萬新台幣),到底是應該自己保管好,還是給兒子保管好,還是給嫁出去的女兒保管好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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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子似乎對我不夠好,有些嫌棄我礙手礙腳的,女兒又是潑出去的水,向著女婿那邊。

我一直謹記老伴臨死前對我說的話,他說:老伴啊,你千萬不要把財產給兒女呀,否則就是有去無回,你不能讓他們知道你有多少錢,否則他們會啃老的,錢是你最後的保障。

我記得一清二楚,所以直到71歲,仍然沒有將錢交出去,只不過經過我日思夜想,我終於想到了一個絕佳的辦法。


我打電話把兒子跟女兒叫來,然後女兒很快就來了,以為我出了什麼事呢。兒子則拖延了一天才過來的。

他們倆過來以後,我就說:「我現在有二十萬(約86萬新台幣),你們兩個一人保留十萬(約43萬新台幣),等我有需要的時候,你們得歸還我,不能花我的錢。」

兒子很爽快地答應了,女兒也答應了,並告訴我,他們一定不會亂花我的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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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一年後,我打電話給他們,就跟他們取回錢了,兒子百般借口,告訴我,那些錢已經先用了,要過一段時間才能給回我。

女兒則是立刻歸還給我,而且還噓寒問暖,問我有沒有身體不舒服之類,還告訴我,將錢存在了基金裡面,如今賺到了一些利息,並且買了很多營養品給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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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感謝女兒對我這麼好,她出嫁這麼多年,仍然沒有忘記我的養育之恩。


女兒還說讓我過去,讓她照顧我晚年生活,我想想說不必了,因為我怕女婿不高興,女婿也有父母的。

兒子則什麼話也沒說,還說想跟我借錢呢,問我還有沒有更多的錢,我就想,你不還給我也就是了,還要跟我拿錢,哪有這種道理。


兒子走了以後,我便立下了字據,我有四十萬存款(約173萬新台幣),全部給女兒保管,如果我不幸死了,那麼每個人分得二十萬(約86萬新台幣),但是房子是歸女兒所有的

女兒答應了我,還問我這樣會不會對大哥不公平,我說公平的,你大哥良心不如你,我能給他二十萬(約86萬新台幣)算好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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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棟老房子我估摸著,也有二十萬了(約86萬新台幣)

我把錢交給女兒以後,她答應我一定會好好保管的。

這不,過了八個月左右,我叫女兒回來看我,她立刻回來了,我當時讓她帶我去醫院檢查身體。

結果我去醫院檢查,我有高血壓高血脂和冠心病,住院半個月,女兒把錢替我付了,還體貼入微地照顧我,我覺得女兒真好。

就這樣,我跟女兒的關係特別好,自從把錢交給了她,我從此沒有後顧之憂了,不怕我的錢被小偷偷走了。


結束語:

江奶奶的做法是很正確的,對於孝順的子女,我們的確應該將自己的存款說出來,並且讓兒女替我們保管。這樣,兒女的壓力也沒那麼大,可以放心了。

而人性又是複雜的,所以需要考驗一下,對於啃老的子女,我們不該將存款盡數拿出來,必須有所保留才行。

雖然說手心手背都是肉,但是不測試一番,便不會知道誰好誰壞。

對於江奶奶的做法,您有何看法呢,歡迎在評論區說出您的看法!

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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