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夥三年還是分手了!45歲大姐含淚結束「同居生活」:我付出了真心,他卻只為夫妻那點事

隨著社會文明的發展,現在的老年人思想也進步了,都比較想得開,如果遇到婚姻中的另一半早逝或者離異,都不會孤獨到老,而會選擇再婚,重新尋找幸福。

再婚的夫妻有的找對了人,反而比前面一段婚姻過得幸福,但是如果找錯了人,那就不如單身了。再婚的夫妻總是面臨著諸多問題,如果處理不好,最終還是會走向一拍兩散的境地。

很多再婚的老年夫妻因為都有各自的兒女,他們都想為自己的兒女多考慮,所以在婚姻中處處提防對方,甚至算計對方,導致婚姻危機重重,最後還是大路朝天,各走一邊。

劉大姐就是因為在第二段感情中,得不到來自對方的信任與幫助,再一次提出了分手。她不無悲傷地說:我付出了三年的真心,他卻只為了夫妻那點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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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大姐與張大爺搭夥三年,處處被利用,最終寒了心,撿起衣服,回了自己家

45歲的劉大姐人到中年,風韻猶存,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,然而因為一場家庭變故,讓她成了單身女人。

劉大姐和丈夫大力兩個人都是同村的,上學的時候又是同學,可以說是青梅竹馬的感情。劉大姐年輕的時候是村花,膚白貌美大長腿,是很多男孩子的夢中情人。

大力長得高大強壯,和身材高挑的劉大姐走在一起,兩個人非常般配。兩個人的結合也算是門當戶對。婚後,劉大姐生了一對龍鳳胎,一家人的生活過得美滿幸福。

大力是做房屋裝潢的,每年賺的錢都挺多的,劉大姐在家操持家務帶孩子,根本不用為錢的事操心。夫妻倆一個主外一個主內,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。

然而,天有不測風雲,人有旦夕禍福,大力得了腸癌,雖然多方求醫,最終還是沒能活下來,拋下劉大姐母子仨先走一步了。大力臨終前,苦苦哀求劉大姐,一定要把兩個孩子拉扯大,不要讓他們受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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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力走的時候,劉大姐的兒子讀大學了,女兒在外打工。家裡為大力治病花了不少錢,大力走後,靠女兒那點工資根本不夠補貼家用,家裡的生活大不如從前。

劉大姐不得不去上班,在鎮上的一家飯店做服務員,雖然工資不高,但總算能勉強維持生活。母女倆一起賺錢,經濟壓力小了很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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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圍的人都勸劉大姐再找一個,畢竟才四十歲出頭,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,總不能就這樣孤獨到老啊,孩子們長大了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,如果不找一個老伴,到時候很孤單的。

劉大姐覺得也有道理,於是在媒人的介紹下也見過幾個男人,都覺得不合適,有的男人孩子太小,有的男人經濟上一般,劉大姐可不想再去幫人家帶孩子,也不想幫人家打工養家。

後來,媒人給劉大姐介紹了張大爺。張大爺雖然56歲了,但看上去精神挺好,而且平時愛運動,所以身體也不錯,主要來講張大爺沒有負擔。

張大爺早年離異,自己帶著一個兒子生活,兒子現在已成家立業,張大爺自己有一個食品批發超市,一年的收入有幾十萬,可以說條件是相當不錯的。

劉大姐覺得張大爺雖然比自己大了十幾歲,但是各方面條件都不錯,而且自己和他在一起就是老闆娘了,也不用再打工,今後兒子買房子娶媳婦也能在金錢上幫一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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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大爺也覺得劉大姐不錯,雖然經濟條件一般,但人長得漂亮,身材又好,很有女人味,而且比自己小十幾歲,帶出去都特別有面子。都說女人是男人的門面嘛,這個年紀還圖什麼呢?

就這樣,劉大姐和張大爺同居了,兩個人準備像小年輕一樣先來個試婚,如果覺得相處不錯,再考慮領證,這樣也免得領了證又去換證,麻煩。

劉大姐也辭了自己的工作,到張大爺的食品批發部幫忙了。張大爺每個月給劉大姐3500元(約1.6萬新台幣)工資,又另給3000元(約1.3萬新台幣)零花錢,吃住也都是張大爺包了。

然而,這段同居關係卻最終沒有修成正果,劉大姐說張大爺和自己在一起只是為了夫妻那點事。那麼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呢?


劉大姐的兒子大學畢業後在省城工作,女朋友也是省城的,兒子說準備在省城買房子定居。劉大姐想給兒子在省城買一套房子,可是手上的錢都不夠首付,劉大姐就想讓張大爺拿出30萬來,加上自己手上的一點積蓄,給兒子先買個首付。

可張大爺覺得兩個人並沒有結婚,只是同居關係,而且就算結婚了,自己也沒必要給劉大姐的兒子買房子吧。張大爺覺得自己已經算了工資給劉大姐了,而且每個月除了吃住,還給她3000元零花錢,也不算虧待她了。

劉大姐原以為自己和張大爺之間已經像親人一樣了,就是差一個證的問題,而結婚證隨時都可以領,可張大爺卻沒有要領證的意思。

現在想想,原來張大爺是怕自己在金錢上面有求於他,在他心裡,他只是為了私心才和自己在一起的,自己只是被他用來過二人世界的,並不是真正的愛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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