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退休金3萬7!喪偶後再尋老伴「他卻要求交1萬2生活費」 我氣到甩門離去「才明白我錯了」

我叫李蘭香,今年61歲了,在我56歲那年,老公去世了,我只有一個兒子,還沒有結婚,他在外地工作,一直擔心我的生活問題,因為兒子知道,我不會做飯,我就告訴兒子:「我有房,又有退休金,怎麼會吃不上飯呢?你不用擔心我,安心工作吧!」以前老公在世的時候,始終是他做飯,我在銀行上班,早餐午餐都在外面吃,只在家吃一頓晚餐,老公也是心疼我,乾脆晚餐就都一直由他來做,我就沒有學做飯了。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Advertisements


老公去世以後,我因為不會做飯,天天都買外食,營養不全,一段時間下來,我就瘦了好多,今天我出去買飯時,遇到了李大媽,李大媽說:「老伴去世了,你才50多歲,再找個二婚老伴吧!一個人這樣對付過日子,終究也不是辦法。」李大媽就給我介紹了老馬,老馬今年62歲,身體健康,也已經退休、有房,就是退休金太低了,只有1萬2。

示意圖/圖片來源:今日頭條

Advertisements


好在老馬只有一個女兒,女兒也早已經結婚生子,婆家條件好,工作出色,又特別孝順,老馬沒有負擔,老馬老伴去世以後,女兒就把父親接到自己的家,但是老馬不想打擾女兒的生活,外孫已經上學了,也不需要他接送了,老馬就回到了自己家,開始一個人生活。女兒非常不放心,覺得母親去世以後,父親變得沉默寡言了,怕父親一個人在家太孤獨,就想給父親找個伴。


老馬的女兒就找我,懇求我幫幫忙,當她父親的二婚老伴,李大媽說,老馬人特別好,善良又實在,我就答應李大媽,和老馬見面談一談,我們兩個一見面,彼此印象都不錯,就開始一起生活了,老馬是個非常勤快的人,每天我們兩個人一起去買菜,回家以後都是老馬做飯,一來是我根本不會,二來老馬也是覺得他比我大幾歲,應該照顧我。

Advertisements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今日頭條


當時我的退休金每個月2萬8,我搬到老馬的房子裡來住,就把自己家的房子出租了,租金每個月7600元,老馬的養老金是1萬2,就作為我們每個月的生活費,而我的退休金和房租錢就都自己存起來了,我們兩個人日子過得很好,感情也越來越好,我的退休金越漲越高,已經漲到了3萬7,我每個月都買新衣服穿,而且都是大品牌的,每個月的錢也花不完,都幫兒子存下了。


Advertisements

可是老馬的養老金漲的慢,才只有1萬4,但是老馬,天天在家做飯吃,天天吃的很好,1萬4作為生活費我估計也沒辦法過日子,感覺和老馬在一起生活這些年,我的身體越來越好了,氣色也好了,連李大媽都說,我比以前更漂亮了,老馬的女兒看到我們兩個每天有說有笑的,父親臉上有了笑容,不再孤獨,她也就放心了。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今日頭條

Advertisements


以前老馬女兒是一個星期來一趟,現在就變成了一個月來看父親一趟,每次來都要給父親一些錢,再買一些米、麵、油這些東西,李大媽說:「老馬的女兒真不錯。」我倒是覺得女兒回娘家,該花也得花,很正常不過,他女兒把東西送到以後,和父親聊天,每次留她吃飯,她都不在我們這裡吃飯,可能是怕麻煩老馬,也不想打擾我們的生活吧!所以我和他的女兒,相處的一直還不錯。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今日頭條

Advertisements


我的兒子工作調回來了,也結婚了,我想兒子,到週末,就讓兩口到我家來吃飯。雖然每次兩口來,什麼也不做、什麼也不帶,我也覺得正常,這畢竟是老馬家,又不是我的家,但是老馬每次都是盛情款待,至少要做6道菜,知道我兒子愛吃大蝦、兒媳婦愛吃紅燒雞翅、我愛吃清蒸鱸魚,至於老馬喜歡吃什麼,我還真不知道,反正餐桌上少不了這三道菜就行了,也許老馬沒有什麼最愛吃的、不挑食。


雖然這一頓飯,老馬從早晨就開始準備,但是也不厭其煩,我估計,每頓飯至少要花800多塊錢吧!就這樣,老馬和我的兒子兒媳婦也相處愉快。我覺得兒子兒媳婦都愛吃老馬做的菜,就讓他們週六週日,年節假日都過來吃飯,一家人聚在一起,其樂融融的,就在我覺得這樣的生活挺好的時候,老馬提出,從下個月開始,讓我出1萬2的生活費。

Advertisements

示意圖/圖片來源:今日頭條


我一聽這話就急了:「憑什麼?是不是我兒子兒媳婦過來吃飯,你嫌煩了?你這是什麼意思?不想讓我兒子兒媳婦來吃飯,你就明說,你不是說,生活費都是你出嗎?怎麼我兒子兒媳婦一過來吃飯?你就讓我交1萬2生活費了,這不是明擺著的事嗎?」老馬說:「我是說過生活費由我出,以前也一直是我出的,可是你也不想一想,我那點養老金怎麼夠我們花?那時候每個月我女兒都會給我4千塊錢,也都在生活中花了,我只是沒和你說。」


我的養老金是漲了幾千塊,可是現在的物價也都漲了,我們家的生活水平這麼高,我的養老金根本就不夠用,女兒每個月給我4千塊錢,加上我的養老金也不夠花了,我就把以前的存款搭上2000元。可我總不能月月讓女兒給我搭錢,存款也必定是有數的,早晚有花光的那一天,現在我們家每個月需要2萬4千多塊錢的生活費,所以我才提出讓你出1萬2。」我還是無法接受,我覺得他是不想讓女兒拿錢,那我找個二婚老公,還要掏1萬2出來,實在太虧。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今日頭條

Advertisements

文章未完,前往下一頁繼續閱讀

下一頁

1/2

Advertise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