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婚娶嬌妻!62歲父親「添小兒子」被35歲大兒子趕出家門 鄰居「知悉內情」一邊倒:兒子做得對

自古以來,「家和萬事興」、「父慈子孝」是家庭美滿的象徵。

遇到父子矛盾,我們也會不自覺同情老人,認為年輕人要謙讓一些,但凡事沒有絕對,下面這對父親爭吵後,兒子把父親趕出家門,鄰居們卻表示兒子做的對。

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我們一起來了解下。


01.父親再婚,兒子心疼母親的苦

楊谷豐原本有一個溫馨的家,兒子聽話懂事,成年後主動去當兵。

妻子劉玉蘭在保險公司上班,他也有自己的工作,每個月收入穩定,夫妻齊心蓋了一個2層小樓,也趕上好運,他們的房子隨著改建成為臨街的門面。

日子是越過越好,誰也沒想到,一場讓人難堪的事情,要發生在他們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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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玉蘭公司來了一個女孩,女孩剛入職時啥也不會,被安排跟著劉玉蘭學習,屬於師徒關係。

由於相處融洽,劉玉蘭經常帶女孩回家,給她做一些好吃的飯菜,幫她改善生活。

她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時候,丈夫楊谷豐跟女孩走到了一起,兩人在外面租了房子,還是朋友提醒她,她才意識到了問題。

扎心啊,一個是丈夫,一個是自己的女徒弟,都是自己最親的人,卻一起背叛了自己。

劉玉蘭也是火爆性子,直接提出離婚,並且寫下協議,兩層小樓歸兒子所有,夫妻雙方的存款各歸各,由於兒子在當兵,他們也沒告訴兒子這件事。

等兒子回家,得知父母已經離婚,再看母親消瘦的身子,不僅感到心疼,他還聽說父親生了一個小兒子,明白這個家已經沒辦法複合,只能接受。

恢復單身的劉玉蘭,一直堅持工作,把收入用來加蓋和裝修房子,母子的日子也越過越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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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天,父親找到兒子,說自己沒地方住了,想回來住,兒子二話不說就答應了,畢竟是自己的父親,他不能不管。

可父親住了沒多長時間,提出一個要求,讓大兒子搬出去,說自己才是房子的主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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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可把前妻劉玉蘭氣壞了,當初離婚時寫過協議,雙方都簽了字,明確房子歸兒子一人所有,但考慮兒子不在家,也沒有過戶。

兒子回來後,劉玉蘭催促幾次讓過戶,楊谷豐都拖著不去,原來是憋著這個壞心思,她堅決不能答應,認為房子跟楊谷豐無關,這也是他背叛家庭的代價。


02.量力而行,是成年人的分寸

人心向善,沒有人喜歡惹事情,但要被欺負,也不會答應。

劉玉蘭守在房子門口,把楊谷豐的東西都堆在走廊,要求他全部拿走,並且不許他再住進房子。

楊谷豐找到村務,要求拿回屬於自己的房子,還稱是被大兒子趕出來的,自己年紀大了,連個家都沒有。

他絲毫不提自己對家庭的背叛,還有寫過的那份協議,只一味地在工作人員面前賣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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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工作人員也不是吃素的,很快弄清楚原委,並詢問他是否屬實,楊谷豐這才說道:「我年紀大了,沒有收入,想給小兒子留點財產,只能這樣做了。」

有句話說得好: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」

楊谷豐的經歷,並不值得同情,如果他能有自知之明,就不能做出背叛家庭的事情。

找了一個比自己小很多的女朋友,以為自己走了好運,也不反思,對方到底看上了你什麼?

還不是你的小樓,得知小樓屬於大兒子,自然不會讓你好過。

年過六旬,身體也在走下坡路,想再出去找工作,已經力不從心,既然有勇氣要孩子,就應該要考慮好孩子的成長。

如果自己沒能力,就不要輕易選擇生孩子,否則就是害人害己。

量力而行,是成年人應有的分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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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大家講一個生活中的真事。

我表姐的丈夫感情背叛,愛上了別的女人,主動提出離婚。

表姐要了兒子,從家裡搬出來了,剛開始幾年,過得非常難,好在孩子聽話,學習也自律,日子也慢慢好起來。

孩子讀大學後,表姐生活輕鬆了一些,她也學會了上網,經常拍一些生活日常發到網上,有天竟引來前夫的點贊,並且主動加她為好友。

自從離婚後,表姐就把對方聯繫方式都刪掉了,沒想到會再遇到,時過境遷,也就通過了。

她這才知道,前夫過得很不好,生重病住在醫院,女友走了,留下一個讀小學的兒子,他連醫療費都沒有下落,孩子的吃飯也是問題。

前夫提出一個要求,希望她能接納小兒子,把孩子接過來撫養,還說一日夫妻百日恩,她不能見難不幫。

猶豫了幾天,表姐還是拒絕了,她告訴我,也許有人會說她狠心,但她不是聖母,做不到去撫養對方的孩子,孩子的親生母親都不管,她又憑什麼要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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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,善良需要底線,沒有底線的善良是懦弱。


03.明事理,家庭才能過得溫馨

看過很多感情問題,總結有一點,一個家庭要想過得好,就需要夫妻雙方都明事理。

明事理,是知道自己做事的分寸,還有自己要堅定的立場。

生活中會有很多誘惑,成年人最基本的修養,是知道自己什麼該做,什麼堅決不能碰。

比如遇到有人主動向你靠近,你最需要做的是想起自己對婚姻的責任,要知道,父母是孩子的榜樣,要想得到孩子的尊重,先做出讓孩子尊重的事情。

如果自己失去了底線,就不要怪孩子對自己不親近,就如楊谷豐,自己主動放棄了家,又怎麼能怪孩子趕自己出去呢?

你能決定生下小兒子,就想辦法出去工作,來將小兒子撫養成人,千萬不要惦記大兒子的財產,因為大兒子沒有幫襯弟弟的義務。

為了一個房子,鬧得父子不和,親情也跟著消散,值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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