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流浪漢8000救命!老人卻被兒子怒斥「被騙啦」父子反目 1個月後收到一「包裹」:全家紅了眼眶


「我們現在住在一間破房子裡邊,前幾天下雨母親發了高燒,我們出來的時候身上帶的一點錢也早都花完了,

我給母球留了些吃的,就出來了。看看能不能碰上好心人借點錢給母親治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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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到這,老人也紅了雙眼。

「小夥子,你稍等一下啊。」說完,張老漢進了自己的房間。出來的時候讓流浪漢傻了眼,

老人拿著一疊錢塞給了他。「這是2000元(約8000台幣),我這裡只有這麼多了,

你都拿去,給你媽治病。剩下不行就買兩張車票,去外地避一避吧。」流浪漢接過錢,

「撲通」一聲跪了下來,哭著答謝老人。

 

吃完喝足,老人又給流浪漢裝了幾個饅頭,讓帶著也拿走。流浪漢再次答謝,

並向老人要了他這裡的詳細地址,說是以後要是有錢了就回來還錢給他。然後便離開了老人家。

 

下午兒子和兒媳婦回來了,一進家門就質問起了張老漢:

「爸,我剛聽說你中午帶了一個要飯的回來?髒不髒啊?」

張老漢就和兒子兒媳解釋了起來,一五一十的把那個流浪漢的經歷告訴了他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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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且把給了流浪漢2000元這事也說了出來。

 

兒子聽完,立馬變了臉,怒斥道父親:「我看這八成是個騙子,這都什麼年代了,

你還信這一套。出手還挺大方,一下就給2000。你知道我一個月辛辛苦苦才掙多少錢?」

兒媳婦也在旁邊應和著:「你真是拿錢不當錢,還以為自己是觀世音菩薩呢,救世救主呢。肯定是遇上騙子了。」

「就算被騙了,我送的也是我的錢,你們管得著嗎?」張老漢說話一下子大聲了起來。

自從兒子結婚後還從來沒發過這麼大脾氣。兒子兒媳一看張老漢是真動了怒,就沒再繼續說下去。

這事在村裡也被傳成了一個笑話,誰見了張老漢都會問上幾句。但是只有張老漢堅信,那個小夥說的都是真的。

 

那件事已經過去了一個月。這天,張老漢在家突然收到了一個快遞,打開一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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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老漢傻了眼。裡邊是一封信和一張銀行卡。信上寫道:張大爺,感謝你的救命之恩,

如今我母親的身體已經大有好轉。在警方的幫助下我們已經賣了老家的房子,

但是害怕債主繼續糾纏,我決定帶著母親去外地了。這卡上有4000元(約16000台幣),

多出的2000是對您的感謝。等有能力的話一定會回來再報答您。

看完,張老漢已經紅了雙眼。


樂極生悲!花200塊買彩券「中頭獎2400多萬」  家庭因此巨變「夫妻失和婆媳反目」沒有人是贏家

古有明訓:「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;賽翁得馬,焉知非禍。」


買彩券,中大獎,一夜之間成為百萬富翁,是彩民們夢寐以求的事情。家住梁平縣城的一家人運氣滿滿,僅僅花了56塊人民幣(約新台幣200多元)就中了573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2400多萬)大獎。然而一家人為此鬧上了法庭,而更奇怪的是,究竟是誰購買了這張彩券,誰才是這573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2400多萬)的真正得主,成為了一個難解之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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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2月25日,重慶梁平縣城的一對夫妻,丈夫孫進妻子吳琳琳兩人辦理了離婚,16年婚姻告終,夫妻分道揚鑣。然而,就在雙方離婚後的第二天,她接到了一個朋友打來的電話,丈夫中大獎了。吳琳琳迫不及待用手機查詢了最近彩券雙色球的中獎號碼,結果讓她如同五雷轟頂,前夫果然中了頭獎!金額高達573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2400多萬)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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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更讓吳琳琳無法接受的是,她查詢到前夫購買這張彩券的日子是2015年的2月17日,這個時候他們還沒有離婚。

吳琳琳決定找到前夫孫進問個究竟,孫進倒是很坦率,他說中獎573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2400多萬)確實是事實,但是,這張彩券不是他買的,而是他母親李秀英買的。事情的真相果真如此嗎?

至此,彩券究竟是誰買的,成了關鍵。換句話說,彩券如果真是李秀英老人本人掏錢購買的話,這筆573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2400多萬)的巨額獎金就歸老人一人所有,其他人也就不要來爭了,但是如果是孫進讓母親代買,或者原本就是孫進本人購買的話,那麼作為婚內夫妻共同財產,前妻吳琳琳就有資格來分享這筆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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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4月,吳琳琳一狀將前夫告上了法庭,要求分割一半的獎金,稅後共計230萬元(約新台幣960多萬)。當天究竟是誰在彩券站,購買了那張彩券呢?彩券店老闆最有發言權,可是這個彩券店老闆竟然是孫進的同學。加上彩券店監控影片的採集缺失,讓573萬大獎的神秘得主身份更加撲朔迷離。

2015年9月6日,梁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確認彩券為孫進的母親李秀英購買,獎金歸其所有。但是鑒於原被告在婚姻期間均沒有固定工作,與第三人李秀英共同生活,共同經營茶館,茶館收益以及第三人的養老金共同用於家庭開支。因此,買彩券的錢應視為家庭開支,彩券獎金應當依法平均分給四位家庭成員,吳琳琳應分得彩券獎金115萬元(約新台幣480萬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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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後,吳琳琳不服,提出了上訴。最終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審判決,撤銷了一審法院的判決書。認定彩券是由孫進購買,是孫進和吳琳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,孫進應該向吳琳琳支付彩券獎金的一半230萬元(約新台幣960多萬)。

一夜之間天降橫財,然而這筆573萬元的鉅款,卻沒有給家庭帶來歡笑,相反的卻是無盡的官司、爭吵和煩惱,其實每個人心裡都明白,在這場金錢和親情紛爭的漩渦裡,沒有贏家。

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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