娘家12人聚餐!我和老公辛苦「煮了一桌菜」母親卻譲我們去廚房吃 我怒急「做了1件事」並放話:以後沒娘家了

導語:

《我的前半生里》寫到:以為捨不得的,狠心地回頭走掉,很可能後來發現,也沒有那麼非誰不可。

一段感情中,如果始終付出的那個人得不到回應,就學會放手。告訴自己有些東西強求不來,比如感情。

再多子女的家庭中有些父母註定了一碗水端不平,被忽視的那個孩子做的再多也得不到父母的回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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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而被他們一直勒令為家庭和其他兄弟姐妹付出。因為你付出的再多。他們的心從小偏到大,註定改變不了。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,應該把生活的重心放在自己身上。不做無用功。


趙雪在家排行老三,上面一個哥哥和姐姐,雖然兒女雙全。可趙雪的父母還是想再要一個兒子。可惜趙雪是個女孩。上面有了一雙兒女。作為家裡的老小。趙雪沒怎麼得到過父母的偏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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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雪兄妹幾個的學歷都不高,大哥大姐國中畢業不想上學,被父母壓著讀了職業學院。總歸是混了一個大專學歷。而趙雪成績不好也想去讀技術學校。被父母一句「女孩家早晚都要嫁人的,認識幾個字就行了。」給打發了。

然而結婚後,父母對待他們三個人的態度更加明顯。趙雪的大哥雖然學歷不太行。可找了一個有錢人家的女兒。岳父還給他安排了一份不錯的工作。趙雪的父母為了不讓兒媳婦家瞧不起兒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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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所有的家當都掏出來還問趙雪拿了她的聘金。給兒子兒媳全款買了一套房子。每次大哥大嫂回家。趙雪的父母更是體貼周到。要不是桌子上放不下,恨不得弄二十個菜。

趙雪的大姐畢業後,找了一份櫃姐的工作,收入頗豐。每次回家都會給母親帶著護膚小樣,給父親買點茶葉衣服。所以大姐回家也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。

還勸趙雪回娘家好好表現。和大哥大姐搞好關係以後說不定他們能幫你一把。


「我父母眼裡只看得到我大哥大姐的好,那我當初打工一存下的五萬塊錢(當時約25萬新台幣),剛回家就被我媽搜走了,更別提我平時在網上給他們買衣服鞋子。我和大姐結婚早。當初為了給大哥買婚房。我媽說是借我的聘金。結果到現在不肯承認是借,非得說是我給的。我大姐就聰明,只拿了兩萬塊錢(當時約10萬新台幣)。還說她是當姐姐的該出這個錢。弄的爸媽看我更不順眼。」

如果就這些也就罷了。但是逢年過節一家人十幾口人團聚的時候。

趙雪的父母頭一天晚上,就給趙雪打電話,讓他們兩口子明天一大早就去買菜。還特地列了一個菜單。都是大哥大姐兩家人喜歡吃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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