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腎換手機!無知少年為買iphone手機「出賣腎」落下終身殘疾 父母崩潰「索賠990萬」法院判了

天網恢恢疏而不漏,在警察的追蹤下與這起「賣腎」有關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,此時人們才知道「賣腎」的背後是更加令人作嘔的黑暗。小王失去自己的腎後僅得到了22000元,而9名犯罪嫌疑人卻共拿到了二十幾萬的贓款,並且受害人遠不止小王一人。面對小王父母聲淚俱下地聲討,起初這9人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,但在法律和道德的雙重審判下,他們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隨後9名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並賠付給小王1479666元(約646萬新台幣)。

小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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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結語

很多人聽說17歲高中生賣腎買蘋果的事件都覺得荒唐且心痛,僅僅為了一部手機、一部平板電腦這個17歲的少年竟然不惜傷害自己的生命。而這件事更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鐘,《孝經》中曾說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」,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珍惜父母給予的生命和身體,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傷害自己。並且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,不要盲目從眾,更不要存在攀比和虛榮的心理,要明白錢財乃身外之物,是最不值得一提的東西。與其追求物質上的享受,不如充實自己的內心,做一個內心富足且有能力、有價值的人。


她當年為追星「爸爸不惜賣房又賣腎」最後賠上性命 「父親走後」女兒終於幡然悔悟

天王劉德華可是人見人愛,大家都對他相當熟悉,不僅人長得帥氣,還能演能唱,是許多人心目中的偶像,他的英姿迷倒了萬千少女,其中卻出現一些過度瘋狂的追求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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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麗娟就是其中之一,1978年出生的她,從16歲開始就瘋狂的迷戀上劉德華,父親是一名教師,母親行動不便,楊麗娟為了追劉德華不惜放棄學業,父母多次勸阻無效的,2003年,楊麗娟的父母為了滿足孩子追星的心愿,賣掉自家裡的房子,全家住一個月人民幣400元(約新台幣1800)的出租房裡。

在2006年的時候不惜賣腎來支持女兒,07年楊麗娟第3次赴港終於和劉德華見面了,而且還被邀請上台還劉德華合影留戀,就在第二天,楊麗娟父親因女兒未能和劉德華單獨見面,留下了一封信,在香港投海,在信中楊父大罵劉德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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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父親離開之後,楊麗娟幡然悔悟,哭著說自己後悔莫及,埋怨劉德華,稱假如劉德華能早日滿足其見面的話,父親也許就不至於投海,將其父親的事歸結於劉德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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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事情過去了11年,楊麗娟再次接受媒體採訪時,當媒體問到自己如今對劉德華怎麼看待,而楊麗娟回答:已經不會再迷戀他了,有的只是祝福,現在楊麗娟在一家超市上班,每個月有3000塊人民幣(約新台幣13000)左右的工資,現在楊麗娟也已經40歲了,仍然單身和母親一同居住,記者問她是否在未來考慮找個男朋友,楊麗娟回答:沒有考慮過。

追星不是壞事,但倘若過度瘋狂也可能造成遺憾,關於這樣的狀況,大家怎麼看呢?

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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