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歲男酒吧遇18歲女!婚後18年發現「兩個女兒都不是親生的」妻竟讓他繼續撫養 丈夫崩潰「做出這樣的抉擇」 

原本胡風以為,曾晶晶會帶著孩子在家,等他回來。


誰知,幾年後他再回來的時候,卻發現曾晶晶不僅和別人結了婚,還懷了孕。


曾晶晶的做法,讓胡風非常沮喪,但是看著幼小的女兒和家徒四壁的家庭,胡風強忍著傷痛跪在了曾晶晶的面前:「只要你肯回來,我既往不咎,不過你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留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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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候,曾晶晶生活得並不幸福。


幾番思考後,曾晶晶答應跟丈夫離婚,重新回到胡風的身邊。但是,她想繼續留下肚子里的孩子,把孩子生下來。


無奈的胡風做出了讓步,他無條件地接納了曾晶晶,並和曾晶晶辦理了結婚證,而且,把小女兒當成親生女兒養。


後來,胡風在自己的努力打拚下,經濟條件逐漸改善,他買了車,蓋了房,還有了一定的積蓄,可是他和曾晶晶的婚姻,卻走到了盡頭。


經過協商,兩個人和平分手,考慮到大女兒是自己親生的,胡風同意兩個女兒都由他撫養,曾晶晶每個月支付幾千塊錢撫養費。




不過,後來曾晶晶沒有履行離婚時的協議,一分錢撫養費都沒給過。


老實厚道的胡風並沒有說什麼,反而,他每個月還給曾晶晶轉生活費,少則2000,多則50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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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胡風的內心裡,他還是期盼著和前妻曾晶晶能夠複合,能夠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的。


但是後來,胡風聽說曾晶晶又找了其他男朋友,便徹底死心了。


直到後來,胡風經人介紹認識了周小美,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。


周小美表示,如果孩子不是胡風親生的,孩子的母親曾晶晶又不給撫養費,那麼,就必須妥善協商處理好孩子以後的生活問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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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,事到如今,曾晶晶會怎麼說呢?兩個孩子又該何去何從呢?




曾晶晶說,當年和胡風在一切的時候,她才18歲,什麼都不懂,她也不知道孩子的父親不是胡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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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當年背著胡風另外嫁人的事,曾晶晶說,當時胡風一個月給的生活費,根本不夠用,她只能自己想辦法。


對於兩個孩子的撫養問題,她沒有房子,沒有固定的收入,如果讓她撫養的話,她會很吃力,她希望大女兒,還是由胡風撫養。


「大女兒都不是我親生的,你讓我怎麼繼續撫養?」胡風紅著眼眶,嗓子嘶啞著說。


「你養了17年了,難道你對她一點感情都沒有嗎?」曾晶晶的姐姐大聲質問胡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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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付出了17年,我在外面幹活幹到半夜,回來了還要給她做飯洗衣服,我吃過的苦你們又怎麼能理解?」胡風淚流滿面地說。


說罷,胡風頹然地坐在地上,他努力地控制著自己的情緒,不想讓別人看到他的痛苦,可是大顆的淚珠,卻止不住地往下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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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晶晶的姐姐看到前妹夫如此痛苦,口吻也緩和了下來。


她說:「如果你真的決定不養大女兒的話,我們也無話可說,以後你要是想讓她給你養老送終的話,我們也同意,畢竟你和她的感情很深。」


大姑姐的話讓胡風有了一絲安慰,他表示,他並不是圖什麼,只希望孩子們能好好的長大。


可是曾晶晶卻提出,讓她撫養兩個孩子也沒問題,但是她要帶著孩子搬回去住。


「那怎麼可能?你搬回來住,我還怎麼過日子?」胡風說。


「那我不管,當初離婚的時候,咱倆說好了,二樓給我一間房的。」曾晶晶說。


「那是在大女兒是我的親生女兒的前提下,現在大女兒都跟我沒有關係了,二樓的房間也不給你了。」胡風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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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我不管,咱們簽了協議的。」曾晶晶很不滿。


後來,通過調解,胡風自願放棄兩個女兒的撫養權,他也不再向前妻索要這麼多年的撫養費。


而曾晶晶也表示,她會帶著兩個孩子住在娘家,並會努力工作,把她們撫養成人。


結語

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。

婚姻是一種契約,更是一種責任。

這麼多年,勤勞善良的胡風都在努力打拚,他用自己的雙手撐起了一片天,也把兩個女兒撫養長大,他確實盡到了一個父親的責任。

可是相愛容易,相守難。

曾晶晶也終將為自己年輕時候的荒誕負責任。

為人父母,不能太過自私,凡事考慮自己的時候也要多考慮考慮孩子。

生容易,養不易,教更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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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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