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不到兩個月!低收女「突被房東逼搬走」打電話狂催 她不解「還能強迫人」網曝解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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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此,網友們要他看清楚合約:「契約寫的是『得解約』還是『不得解約』?『得解約』就是這樣,『不得解約』就可繼續住。」、「他必須付你們違約金或提供其他好處,讓你們同意終止租約,當然,你們可以不同意。」、「去崔媽媽基金會詢問,很多卡友推薦租屋糾紛諮詢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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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有專業網友解釋,短期租賃契約享有「買賣不破租賃」保障,「即使房東將房子賣給第三者,其租賃契約對於新屋主仍屬有效,可以往這方面去試試看~」


參考來源:ctwa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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