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夥過日子3年!老伴急病去世「我要搬出他的房子」 離開時「繼子送1個盒子」我打開淚流滿面


搭夥三年的老張去世了,辦理完他的後事,我收拾好自己的東西,準備離開,繼子趕上來送給我一個盒子,說了幾句話,讓我淚流滿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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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張霞,今年62歲,15年前因為前夫家暴,我被迫與他離了婚,凈身出戶帶著女兒離開了家。


離婚之後,為了把女兒養大成人,我吃盡了苦頭,在工廠打過零工,在超市做過理貨員,也幹過保姆……。


這期間,也有人給我介紹過對象,因為前夫家暴,給我造成了心理上的陰影,在女兒沒有長大成人之前,我也不敢再找別人,怕把女兒再帶入恐懼之中。


三年前,我女兒大學畢業了,她找了個男朋友,嫁到了距離我生活小縣城,兩百多公里的省會城市,辦完女兒的婚事,我鬆了一口氣,我的任務終於完成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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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結婚後,讓我跟著她,去她婆家生活,她跟公婆住了一塊兒,我感覺很不方便,我怕住在一起,引起女兒的家庭矛盾,就拒絕了她。


說等我不會動的時候,再麻煩她照顧我,現在我能打能跳。一個人可以照顧自己。


女兒出嫁了,我一個人難免寂寞,一個鄰居就給我介紹了老張,她讓我和老張見見面,看看兩個人會看對眼不,要是看對眼的話,兩個人可以在一起,搭夥過日子。


老張是個退休工人,一個月退休金3500(約1.5萬新台幣),老伴幾年前去世了,他的兒子女兒都成家了,他一個人住在一個50平的房子里,他也想找個老伴,相互照顧一下。


就這樣,在鄰居大姐的介紹下,我和老張見了面,見面之後,彼此印象都挺好的,我們就準備一起搭夥過日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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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夥之前,我和老張就商量好了,為了避免以後,引起不必要的糾紛,老張每個月給我2000塊錢(約8621元新台幣),當我們兩個的生活費,我負責買菜做飯,他負責打掃衛生,將來老了,生活不能自理了,誰還靠自己的孩子養活。


就這樣,我和老張生活在了一起,雙方的孩子也沒有表示反對,他們都說,只要我們生活的幸福就好。


我和老張一塊兒生活了三年,這三年我們都是幸福的,每天一起去菜市場買菜,回來我做飯,他打掃衛生,吃過飯一塊兒去公園散步。這兩年多時間,我們兩個也沒有吵過嘴,生過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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