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恩圖報!我家房子「借給侄女住2年」 兒子結婚「她送了一個禮盒」打開一看:不能收


2010年我侄女大學畢業,在佛山順利地找了一份工作,只是單位不提供住宿。侄女是我大哥的女兒,因為大哥和大嫂都在梅州老家,所以他們就托我給侄女在佛山找房子。


Advertisements

晚上老公回家,我就跟他商量這件事。老公說:「我家房子也夠住,要不就讓侄女來我家住吧,相互照應起來也方便。」

我想了一想,覺得不太方便,因為我們住在郊區,侄女的單位在市區,一個小女孩,每天上下班路太遠了。該怎麼辦呢?

老公又說:「那也好辦,就把我們家出租的那個小房子空出來,讓侄女去住吧。」

哎,老公說的那個房子,是我們剛買兩年的70平米小兩房,是買了用來投資的。房子位於佛山祖廟,是佛山最繁華的地段。


Advertisements

租給了一個公司高管,租金每月2000(當時約1萬新台幣),簽了兩年合同,租客才住了半年。如果讓別人走的話,我們要賠人家4000元(當時約2萬新台幣)違約金。說實話,我是捨不得的。

沒想到,傻老公又說:「你能夠從老家考上大學,出來佛山安家,當初還不是多虧大哥大嫂的資助嗎?侄女是大哥大嫂的孩子,就跟我們自己的兒子一樣。如果兒子要住,難道你不給嗎?」

老公倒是挺大方的,當初嫁給他,我也正是看中他人品好。見他這麼講,我也不好說什麼了。後來,我們便賠了4000元違約金給租客,把房子打掃乾淨,給侄女住了。


侄女是個很優秀的女孩子,工作兩年期間,一直堅持學習,後來考上了中山大學的研究生。兩年後,侄女去廣州讀研,找了男朋友,研究生畢業後就結婚成家了。

大哥大嫂退休後,經常來廣州常住。廣佛離得很近,我們兩家周末經常會聚一下,享受一下親情的愉悅。

我也退休了,兒子也大了。兒子談了個很好的對象,在佛山的一所國中做語文老師。

侄女比兒子大不少,小時候兒子就喜歡跟在姐姐後面。時間過得真快啊!轉眼兒子已經二十八歲了。兒子結婚,這個姐姐好像比我做媽的還開心。

Advertisements

文章未完,前往下一頁繼續閱讀

下一頁

1/2

Advertise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