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住進養老院!岳父母就來養老「每月要給1.3萬零花錢」 我對老婆「放下狠話」最後他們離開了

回到家,妻子做了一桌子的菜,也是一言不發,那頓飯吃得很苦澀,回想著媽媽的眼神,心裡很難受。

原本以為生活回歸到平靜,可媽媽前腳剛走,岳父母就來到了我家,連招呼都沒打,當時很疑惑地看著妻子,她說前段時間就想來,只是我媽媽在家裡,覺得不方便,就等媽媽走了才來。

我以為岳父母是來住一陣子,可在當天晚上吃飯的時候,岳母說以後就住到我家養老了,他們不會給我添麻煩的,家裡的家務活全包了,包括送孩子上學他們也會效勞。

其實這些事情,原本就沒想著誰來代替,用我媽媽的話講:「自己生的自己管。」岳母這麼一說,我的心裡很不痛快,他有兒子,也就是我的大舅哥,而且家境比我們要好,為什麼會在我家養老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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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時候才明白,為什麼這一年多來,妻子對我媽媽的態度變化這麼大,原來是為了迎接她爸媽到家裡來。想到這些,感覺妻子是一個心眼很多的女人,可有些話不能說,說了就會產生矛盾,剛剛消停下來的氛圍,總不能因為我的心裡不痛快再度被打破。


讓我沒想到的是,岳父母住到我家,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就算了,還要求我每個月給他們3000塊(約1.3萬新台幣)的零用錢。

對於這個無理的要求,我沒有再給妻子面子,當面就駁斥回去了,也放下狠話,如果不馬上離開我家,我和妻子馬上離婚,當然她必須得凈身出戶。岳母以為我在開玩笑,說讓我冷靜點,還反問我:「給我們養老難道不是應該的嗎?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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贍養父母是應該的,可我唯一的媽媽在家裡住了幾年,他們的女兒是怎麼對待的?再者,我岳父母有兒子,「養兒防老」這個概念不可能不知道,而且大舅哥的房子很大,家境又好,生意做得紅紅火火,在我們家湊什麼熱鬧?

可轉念一想,我們離婚了,受傷害的是孩子,好在岳父母也不是那種不懂人情味的人,最終在我們家住了四個多月回去了,從這之後,妻子似乎長大了,每周會帶著孩子去養老院看望我媽,有時候還會帶到家裡給做一桌子的飯菜。


美好的人生,就是需要互相體諒,岳父母可以在我們家住,但不能提出無理的要求,我一個月的薪水是固定的,不可能給予他們更好的物質生活。如今回歸正常生活,也算是收穫了幸福吧。

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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