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了要把「存款」告訴子女嗎?73歲老人的做法「聰明又有效」 晚年養老有保障

每個人到了老年都會有退休金,有的人退休金多一些,有的人退休金少一些。有退休金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,不過有退休金如何保管又是一個問題。

有的老人不止有退休金,甚至有存款,所以如何保存錢財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。

73歲江奶奶想了一個方法,聰明又有效,那麼方法是怎樣的呢?

73歲江蘇蘇自述:

我55歲退休的,退休以後就沒有工作了,退休金如今有每個月3500(約1.5萬新台幣),再加上我存了幾十年的錢,如今有50萬存款(約216萬新台幣)。

我老伴也是一位職工,60歲退休的,可惜活到65歲就一命嗚呼了。

我還記得那天,老伴上午還有精神的,可是晚上突然一個微笑,去世了。

他是得肺癌死的,可能是早些年抽的煙太多的導致的吧,死之前的一年,他才檢查出得了肺癌,然後一直治療。

他怕花錢,所以有時候不願接受治療,最後徹底放棄了。

對於老伴的去世,我痛苦了一年,在那一年裡,我很不習慣,因為我感到很孤獨,很無助,經常想念老伴。

我雖然跟老伴不是特別恩愛的夫妻,但是忠於人品,他其實也有很多缺點,而且其貌不揚,但是我並不嫌棄他。

他死的那年,我才60歲,如今一恍神,竟然73歲了。

記得老伴死了以後,我曾給兒子帶過兩三年的孫子,但是最終因為跟兒媳婦鬧了點摩擦,也不願打擾他們夫婦,於是就回老家了。

我不知道該如何生活才好,早些年跳過廣場舞,也跳過交誼舞,活得也是有滋有味的,雖然還是很無聊,看見別人的老伴還在,有時候會很羨慕,但是也沒辦法了。

我不願談黃昏戀,我知道很多老人喜歡談黃昏戀,因為有個頭疼腦熱的,有個照顧自己的人是非常好的,但是我太愛老伴了,也不知去哪找合適的老伴。

我還有點錢,本來可以雇請保姆來服侍自己的,但是我也想到,假如我晚年生了大病,像老伴那樣的,錢又花光了,那該怎麼辦呢,還是不請的好,而且我怕跟保姆相處不好,怕保姆手腳不乾凈,我自己也有勞動的能力。

我常年累月的工作,本來就習慣了吃苦,再加上我經常鍛煉身體,所以身體機能一向很好,沒有感冒,沒有高血壓沒有中風等等。

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愛護自己的身體,希望自己能夠長命百歲,我還想繼續享受人生呢,誰說老年人就沒有青春了,人老心不老。

可是超過70歲以後,我的身體逐漸開始出現小毛病了,我的關節經常痛,胃也有問題,看了醫生,醫生說有什麼胃潰瘍之類的。

我一生最怕的就是得那種大病,我經常看新聞,很多老人突然猝死的,越是到了晚年,越是一點小毛病,我就緊張。

我平時唯一的樂趣,就是看廣場舞,一坐就可以坐上一個小時,那邊有個公園,我可以爬上鍛煉身體,感覺特別好。

直到我附近有一戶人家發生了盜竊案我才緊張了起來,我聽說一個六十幾歲的老人的摩托車被偷了,心裡想,這些盜賊真缺德,我一個人在家不知道安不安全,所以七點鐘以後我就關門了。

最嚴重的一次,就是我隔壁有一個老人被搶錢了,他寧死也要守住自己的錢,結果被小偷一刀捅向腹部,然後小偷拿了錢就跑了,老人送到醫院的時候,不治身亡。

我越來越提心弔膽,跟兒子提起這事,兒子竟然建議我去養老院,我說不如賣了老家的房子去跟他住,可是兒子堅持說讓我去養老院住。

我就開始在老人區打探養老院到底好不好,我們附近有一個養老區,經常有老人在那裡曬太陽的,我也去湊合了幾天。

通過打聽,我才知道,養老院一點都不好,很多進去的老人,待了一年就出來了,而且進的時候好好的,出來就全身病痛。

我聽他們抱怨說,護工太摳門了,要給紅包才能好好服侍自己,而且養老院勾心鬥角,大家關係很差。雖然是一對一服務,但是很不自由。

就這樣,我打消了去養老院的想法,開始在家裡養老,在陽台上曬太陽度日,我養了小花貓,種了一些花,經常追劇,覺得這樣可以終老了,到了動不了的時候,兒子自然會照顧我的。

可是那些盜賊的事情不僅讓我想到安全問題,同時也想到財產問題。

我有50萬存款(約216萬新台幣),到底是應該自己保管好,還是給兒子保管好,還是給嫁出去的女兒保管好呢?

兒子似乎對我不夠好,有些嫌棄我礙手礙腳的,女兒又是潑出去的水,向著女婿那邊。

我一直謹記老伴臨死前對我說的話,他說:老伴啊,你千萬不要把財產給兒女呀,否則就是有去無回,你不能讓他們知道你有多少錢,否則他們會啃老的,錢是你最後的保障。

我記得一清二楚,所以直到71歲,仍然沒有將錢交出去,只不過經過我日思夜想,我終於想到了一個絕佳的辦法。

我打電話把兒子跟女兒叫來,然後女兒很快就來了,以為我出了什麼事呢。兒子則拖延了一天才過來的。

他們倆過來以後,我就說:「我現在有二十萬(約86萬新台幣),你們兩個一人保留十萬(約43萬新台幣),等我有需要的時候,你們得歸還我,不能花我的錢。」

兒子很爽快地答應了,女兒也答應了,並告訴我,他們一定不會亂花我的錢的。

過了一年後,我打電話給他們,就跟他們取回錢了,兒子百般借口,告訴我,那些錢已經先用了,要過一段時間才能給回我。

女兒則是立刻歸還給我,而且還噓寒問暖,問我有沒有身體不舒服之類,還告訴我,將錢存在了基金裡面,如今賺到了一些利息,並且買了很多營養品給我。

我很感謝女兒對我這麼好,她出嫁這麼多年,仍然沒有忘記我的養育之恩。

女兒還說讓我過去,讓她照顧我晚年生活,我想想說不必了,因為我怕女婿不高興,女婿也有父母的。

兒子則什麼話也沒說,還說想跟我借錢呢,問我還有沒有更多的錢,我就想,你不還給我也就是了,還要跟我拿錢,哪有這種道理。

兒子走了以後,我便立下了字據,我有四十萬存款(約173萬新台幣),全部給女兒保管,如果我不幸死了,那麼每個人分得二十萬(約86萬新台幣),但是房子是歸女兒所有的

女兒答應了我,還問我這樣會不會對大哥不公平,我說公平的,你大哥良心不如你,我能給他二十萬(約86萬新台幣)算好了。

那棟老房子我估摸著,也有二十萬了(約86萬新台幣)

我把錢交給女兒以後,她答應我一定會好好保管的。

這不,過了八個月左右,我叫女兒回來看我,她立刻回來了,我當時讓她帶我去醫院檢查身體。

結果我去醫院檢查,我有高血壓高血脂和冠心病,住院半個月,女兒把錢替我付了,還體貼入微地照顧我,我覺得女兒真好。

就這樣,我跟女兒的關係特別好,自從把錢交給了她,我從此沒有後顧之憂了,不怕我的錢被小偷偷走了。

結束語:

江奶奶的做法是很正確的,對於孝順的子女,我們的確應該將自己的存款說出來,並且讓兒女替我們保管。這樣,兒女的壓力也沒那麼大,可以放心了。

而人性又是複雜的,所以需要考驗一下,對於啃老的子女,我們不該將存款盡數拿出來,必須有所保留才行。

雖然說手心手背都是肉,但是不測試一番,便不會知道誰好誰壞。

對於江奶奶的做法,您有何看法呢,歡迎在評論區說出您的看法!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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