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爸病逝...想申請「他的勞保身故給付」卻不行?只因家屬「少做1件事」160萬飛了!

現代人普遍多多少少都有保險觀念,若是發生什麼意外受傷或者生病手術甚至身故等,都至少能獲得一筆保障,不過有些規則仍須注意,以免原以為會有的理賠結果卻拿不到。

勞保達人「張秘書」就在在YouTube頻道「勞工朋友的秘書~張秘書」分享了一個案例,一位網友的父親因生病住院無法工作,即便經過治療後,父親仍在一個月後不幸病逝,在處理完父親的後事之後,該網友想起他父親有投保勞保,而投保金額是4萬5800元,因此死亡給付應可領取約160萬元。然而當他打算申請勞保死亡給付時,卻被告知「已退保,無法申請」,讓他相當錯愕不解。

(示意圖/istockphoto)

原來該網友的父親在無法工作後,公司就將其勞保退掉,這才導致父親過世後,該網友無法請領其勞保的死亡給付;張秘書指出,如果自己或家人生病,應該首先向公司請假,這是因為一旦請了假,就會繼續保有「僱傭關係」,這樣勞工除了可以暫時保有工作資格也還有加保勞保的權益。另根據《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》,勞工因普通傷害、疾病或生理原因需要治療或休養,可以在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。

(示意圖/istockphoto)

張秘書提到,該網友雖然未與父親同住,但每天都會打電話回家關心,怎料有一天他打電話卻沒有通,趕回家驚見父親已倒在床上昏迷不醒,他趕緊叫救護車送急診,經過急救父親暫時並無生命危險,但1個多月後父親仍然不幸離世。直到處理完後事後,他想申請父親的勞保死亡給付,但卻被告知父親早已退保,因此無法請領。

(示意圖/istockphoto)

張秘書指出,根據《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》的規定,若勞工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,連續曠職3日或在1個月內曠職達6日,雇主有權合法中止勞動契約,而且無需提前預告,也不必獲得勞工的同意。在該網友的案例中,因為忘了替父親向公司請假,導致父親曠職日數超過規定,最終導致被公司退保。

由於該網友父親的勞保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,根據勞保的死亡給付標準,理應可以領取35個月的給付金額,換算下來本來可以領取160萬3千元,然而由於父親生病時忘記向公司請假,導致這筆原本可領取的160萬就這麼飛了。

(示意圖/istockphoto)

張秘書補充解釋,根據勞保的規定,勞工因為受傷或罹患疾病在請假期間,公司是不得將其退保的,除非雙方終止了僱傭關係,那麼公司就有義務申報退保。此外,依照勞保規定,如果病假期滿,仍然需要休假的話,可以接著請事假和特休假,當所有假期都用完後,可由公司申請留職停薪,同時檢附相關的醫療診斷證明,然後提交給勞保局辦理登記,這樣就可以繼續加保勞保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留職停薪是有期限的,普通傷病最多可以申請1年,職業災害則是2年,如果期限屆滿仍未能返回工作崗位,那麼就會退保。

來源:勞工朋友的秘書~張秘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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