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去17年巨額遺產快被敗光了!梅豔芳母親哭訴「每月四十多萬不夠用」為六十多歲無業兒子「奪回遺產」佈局下半生

  • 2020-12-30 17:57

2003年12月30日,梅艷芳因宮頸癌病逝,治喪委員會以《別矣,香 港的女兒!》為題刊登訃聞,歌迷、影迷失聲痛哭,懷念一代天后。

時間的巨輪匆匆駛過,轉眼,這已經是梅艷芳去世第17周年了。

眾所周知,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是當之無愧的魅力之都,那裡有著發財的故事、大都會的傳說、金庸的江湖,還有黃金一代的港星,而梅艷芳無疑是巨星中的巨星。

被讚譽為「香港的女兒」,但梅艷芳的成就不止於香港,她走向了亞洲,影響了一個時代,至今依舊無人可以超越她。

於是,每年到了她的忌日,袁詠儀等明星,還有眾多粉絲都會表達對她的思念之情。

只可惜,她的一生就像煙花般,綻放過,美麗過,卻一瞬即逝。

而璀璨背後,她的家人財迷心竅,簡直如附骨之疽般帶給她傷害和黑暗。

財源滾滾來

若說梅艷芳一生的底色是悲,那這種悲則源於她是個女孩。

梅家原本就靠打魚為生,家境貧寒,梅父去世后,更是雪上加霜。

梅媽帶著四個孩子生活,想方設法掙錢原本沒錯。

只是梅艷芳上有兩個哥哥,梅媽卻只讓她和姐姐去賣藝養家,哥哥們反倒被好生養著,只因梅媽重男輕女,認為女孩是賠錢貨。

自4、5歲起,梅艷芳便和姐姐在香港小歌舞廳、酒廊、街頭、荔園到處表演。

天寒地凍、飢腸轆轆是常態。

那時,她們是最卑微的「歌女」,要忍受客人的調笑和戲弄,在學校也被同學視其為怪物,受盡白眼。

命運的轉折發生在1982年,香港舉辦第一屆華星新秀歌唱大賽。

19歲的梅艷芳憑藉徐小鳳的一首《風的季節》征服了評委,拿下大賽冠軍。

之後,她順利簽約華星唱片公司,正式進入歌壇。

同年,梅艷芳發布了第一張專輯《心債》。

剛出道,能掙到的錢有限,收入可以基本忽略不計。

雖然當時同名主題曲奪得"香港電台中文金曲榜"第43周冠軍,可梅艷芳卻備受爭議。

因為,彼時公司給她的定位是鄰家女孩,她留著捲曲長發,淡裝清純,可多年的舞台經驗讓她顯得成熟,她那些年跑場掙錢的事也被狗仔翻出來大肆宣揚。

梅艷芳一度還挺受打擊,好在她沒被打垮。

1983年,梅艷芳推出第二張唱片《赤色梅艷芳》,其中主打歌《赤的疑惑》展現「壞女孩」風格,拿下五白金銷量,即賣出25萬張。

她還獲得東京音樂節上「亞洲特別獎」,這趟東京之旅開啟梅艷芳和著名時裝、形象設計師劉培基一輩子的合作。

隨著人氣暴漲,梅艷芳真正開始走紅:

1985年至1986年,梅艷芳在香港紅館舉行了首次個人演唱會,連開十五場,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個唱的場數記錄;

1987-1988跨年,梅艷芳在香港紅館創下連開二十八場演唱會的紀錄,贏得「梅廿八」的稱號;

1990年梅艷芳在香港連開三十場個人演唱會,隨之而來了「梅三十」稱號……

從出道至2002年梅艷芳最後一張音樂專輯《With》,梅艷芳一生出了近50張專輯,累計銷售量超過千萬張。

如果按照每張凈收入10元計算,她靠專輯掙了上億資產。

她還是全球華人舉辦個人演唱會最多女歌手,總計292場,光這個也能有超千萬收入吧。

唱而優則演,有人說梅艷芳是被唱歌耽誤了影后。

她主演或參演了45部電影和2部電視劇,憑藉《緣分》《半生緣》拿下金像獎最佳女配;《胭脂扣》讓她榮膺金像獎影后,《男人四十》讓她提名金馬最佳女主角。

她的片酬從早期的4萬港幣,漲至後期的150-200萬。

按照這個計算,那些年,她靠演戲也掙了幾千萬身家。

加上廣告等,保守估計,得有1.5億吧。

所以,後來劉培基會說她掙了很多錢。

梅姐仗義疏財

2003年12月30日,梅艷芳因宮頸癌導致肺功能衰竭去世,年僅40歲,可謂英年早逝。

但根據媒體的報道,當時她的遺產大概價值約3000萬至3500萬港元,包括不動產。

還是隨著香港房價上漲,2011年才被認定升值到港幣近1.7億。

是不是和她掙到的錢差別有點大?

其實也不奇怪。

梅艷芳朋友多,也一向大方。

「我覺得錢很重要,可不是最主要的,我從小對錢的概念就是有就可以……去的時候,錢只是一個數字。」

所以,為了支持公益,她能花1000港幣買一支花。

這是當時普通人一個月的薪水。

每次和朋友出去吃吃喝喝,都是她給錢。

作為好友,劉培基勸她不要這麼浪費,畢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掙的。

梅艷芳何嘗不懂掙錢的艱辛,只是她覺得朋友間的情誼比錢更重要。

鄭秀文說過,梅艷芳很有俠義精神。

1985年,香港小虎隊解散后,林利選擇去台灣發展,分別時,梅艷芳偷偷塞給他兩萬塊錢。

拍《半生緣》時,劇組很缺錢,有人因拿不到報酬心生怨氣走人了,梅艷芳卻不在意,拿著低片酬依舊兢兢業業拍戲。

為了捧徒弟,梅艷芳用自己的錢開了公司。

張國榮曾調侃說:「如果要得到梅姐的喜歡,拚命向她借錢就行,你借得越多,她就越高興。」

所以有不少人佔過她的便宜。

對於被朋友騙錢,梅艷芳不難過,只怪自己識人不清。

讓她難過的是家人,「連家人都騙我錢,我覺得非常傷心」。

據說,梅艷芳剛走紅不久,她哥哥梅啟明便以做生意為由索要200萬,當時梅艷芳一下子也拿不出那麼多的錢,母親卻認為梅艷芳捨不得,忘恩負義。

梅艷芳只好咬牙接了一整年的工作,把報酬都給了梅啟明。

後來梅啟明騙她生意失敗,錢賠光了,其實他只虧了20萬,剩下的錢都拿去賭輸了,甚至倒欠巨額債務。

梅媽袒護兒子,以梅艷芳名義擔保,將債務轉移給她。

如果此事為真,或許這就是兄妹不和的原因所在吧。

而根據資深媒體甘鵬的說法,梅媽成立過一個抗癌基金。

梅艷芳的姐姐也疑似宮頸癌去世。

梅艷芳投資千萬港幣,卻發現基金管理有問題。

梅艷芳最重親情,卻被哥哥和母親這樣吸血,何其可悲可嘆。

從梅媽和梅哥的性格來講,梅艷芳平時給他們的生活費也一定不少。

這也就是為什麼梅艷芳在娛樂圈呆了21年,但留下的遺產並不算多的原因。

家人財迷心竅

或許是看清了家人的面目,去世前,梅艷芳把自己的遺產交給了好友劉培基和王敏慧託管。

媒體後來公開了梅艷芳的遺囑內容:

自己名下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;

預留一百多萬給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經費;

剩餘遺產委託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管理,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七萬元作為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;

遺囑中還特別指明,直至母親去世,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。

這意味著梅艷芳的遺產不屬於梅媽,哥哥梅啟明更是沒份。

其實梅艷芳對家人已經是仁至義盡了。

但梅媽和梅啟明怎麼會願意將巨額遺產」拱手讓人「呢?

於是,梅艷芳屍骨未寒時,梅媽開啟了遺產之爭。

首先,她主張」信託無效「。

2004年,梅媽和梅啟明將受託人——滙豐信託告上了法庭,聲稱滙豐信託改動了梅艷芳的遺囑。

梅媽認為梅艷芳的精神狀態不具備做出有效遺囑和信託安排的能力。

不過,法院取信了——梅艷芳設立信託和遺囑時在場的梅艷芳的乾媽、滙豐信託董事,及主治醫生三人的證詞。

根據證人提供的會面記錄,以及受託人備忘錄,主治醫生提供的醫療證據也表明,梅艷芳當時的精神狀態正常,法院以此駁回了梅媽的說法。

梅媽敗訴后,並未消停,她先後兩次上訴,但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別被駁回。

氣急敗壞之下,梅媽表示梅艷芳死因有疑,有人謀財害命。

還上街拉起了橫幅,稱這是世紀大騙案。

無果之後,梅媽開始了第二階段:訴訟,要更多的生活費。

2011年,梅媽終審敗訴,欠下超200萬的律師費,她一直拖著不還。

2012年,梅媽的生活費已經上漲至12萬,但還是不夠。

這年4月,梅媽個人被法院宣判破產。

2014年,在考慮了梅媽的生活需求和破產的現狀后,法院判給梅媽每月15.2萬,但其中10.4萬用於破產還債,還限定了每月2萬的房租費用。

但梅媽很任性,租起了4.3萬/月的房子,然後又向法院申請房租費、補品費和針灸費,但沒有成功。

失算的梅媽,後來也因欠租被房東轟走,此後她又多次借口要錢,要求一次性取出梅艷芳的7100萬港幣遺產,未果。

2017年,梅媽自爆每月20萬生活費扣除開支還剩9萬,但錢不夠花。

2018年,梅媽又申請20萬元補辦91歲壽宴,結果被拒絕;

2019年3月,梅媽成功申請到25萬元辦了自己95歲大壽。

她的鋪張消費、訴訟費、律師費,在快速蠶食著梅艷芳的信託資產,導致梅艷芳的信託資產多次告急,只能賣了房產以及遺物補充。

據悉,目前梅艷芳的遺產已經所剩無幾了。

而梅媽這麼努力想要奪回遺產的目的,仍是讓兒子和兩個孫兒生活無憂!

要是不知道她對梅艷芳做了什麼,真要感動於這份對兒子的母愛。

在母親的」庇護「下,梅啟明這麼多年一直沒怎麼工作,如今梅媽97歲了,梅艷芳的遺產也快沒了,眼看好日子不多,梅啟明開始想辦法布局自己的後半生。

但他仍選擇消費梅艷芳。

7月17日,媒體報道,梅啟明開了一家食品店,似乎目前還未開張。

而在食品店旁邊,早在去年他就成立了梅艷芳紀念館。

梅啟明此舉,明顯想利用梅艷芳的人氣,帶動自己的生意。

不過,梅家吸血梅艷芳眾所周知,這家店能不能做下去,仍是一個的未知數。

可嘆梅艷芳作為傳奇,沒想到家人這麼」神奇「,旁人只能留下一聲唏噓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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