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歲失去父母!潘越雲離婚「怕無法給愛女完整家」百般掙扎 兼父職獨自養大「母女情同姊妹」

  • 2021-02-17 11:10

女星潘越雲是活躍於80年代的偶像歌手,出道至今已有41年,演唱過《野百合也有春天》、《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》等多首膾炙人口的歌曲。然而事業成就非凡的她,在婚姻上卻沒有好結果,當年與老公有過諸多不快更曾鬧上新聞版面,兩人最終也走上離婚一途。而回歸單身的她,更是從此將心力全放在照顧女兒「璽兒」身上,潘越雲還曾在受訪時自豪地說,即便女兒已上大學,母女倆還是情同姊妹,更分享這些年的育女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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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中時電子報》報導,潘越雲坦言,由於自己在17歲那年接連失去父母,深知溫暖的家有多重要,因此當年選擇離婚時內心百般掙扎,就是擔心無法讓女兒得到父溫暖的家,不過後來她轉念一想,「一段婚姻如果不是那麼完美,就讓它用很不完美的方式收場,其實對各自都滿有幫助,我相信小孩會慢慢理解。」並且她也相信自己能母兼父職,同時兼顧到嚴格和柔和的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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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照顧女兒的方面,潘越雲受到當年慈祥母親的影響,對女兒可說是呵護備至,她以吃魚為例,「我會把最沒有刺的地方、魚背的地方挑起來,但挑起來還要再去摸,確認沒刺才給小孩吃」,她表示當年母親就是這樣對自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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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只如此,潘越雲連為女兒準備衣服都無比細心,「衣服永遠都是乾乾淨淨,不會看到醬汁染到衣服」,還調侃自己道,「當了媽媽以後,才發現我是個很有耐性的人。」而她對女兒的用心,女兒也以真情回應,潘越雲自豪地說,跟女兒的相處從小就沒有距離感「好到像好友一樣」,記得女兒幼稚園時寫母親節卡片給她,上面大剌剌的寫著:「謝謝潘越雲,每天做菜給我吃!」當時讓她又好氣又好笑地糾正女兒:「我是你媽咪啦!」

潘越雲還說,女兒從3歲起就很有藝術天份,每次看著女兒的作品,還會和女兒撒嬌誇獎:「我好崇拜妳哦!怎麼這麼會畫」,而為母的她還認真收藏女兒的畫作,甚至連在餐巾紙上的隨意塗鴉,至今都還捨不得丟,

就算女兒如今上大學了,母女倆的感情也依然要好如初,還特別分享道,「女兒剛上大學時,母女倆一還研究起如何填志願。」看到母女倆能如此沒有距離的相處,不由對潘越雲感多年來母兼父職感到繼佩服又羨慕,也祝福他們未來一切順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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