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月花3.5萬元!72歲阿姨「僱男保姆」照料晚年生活 2個月後看到「健檢報告」後悔了

導語:

到底哪種養老方式適合自己,可以多做嘗試,不一定非要去兒女家養老,也不一定要住進養老院。很多經濟條件好的老人,會請保姆到家裡來照顧自己,這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養老方式,到底選擇哪一種,那就要看自己的要求了。

72歲苗阿姨在養老院住了半年,她實在不喜歡養老院的氣氛,還是住回自己家了。兒子帶媳婦過來,邀請苗阿姨住到自己家去,苗阿姨拗不過,只好同意了,可是在兒子家住了三個月,她覺得兒子家也不自在,而且兒子和兒媳總是跟自己要錢。

最後,她想到雇男保姆來家裡照顧自己,剛開始她很瀟灑,可是不出兩個月就後悔了,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

72歲苗阿姨的故事:

本以為晚年有足夠多的存款,養老應該是一件很順心的事,可是我花再多的錢,也沒有讓自己開心起來。

我姓苗,今年72歲,我每天不愁沒錢用,就愁一件事,那就是養老。你可能會說,像你這樣有錢,可以找個好點的養老院,住在裡面多省心啊!可是等我嘗試過了,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。

首先是住宿問題,剛開始進去的時候我住的是四人間,本來想人多熱鬧,平時就不無聊了,沒想到住了一天我就後悔了。因為裡面有的老人不愛乾淨,身上的味道太大了,就好像有個腳丫子橫在我的面前,差點把我熏吐。

而且我不知道是哪裡的臭味,有可能是其他三個人身上混合起來的。其中有個大姐不穿鞋在室內走來走去,走過了再坐到床上,腳上的灰塵都跑到床上去了。她還喜歡把鞋子放在窗台上曬,導致吹進來的風都是臭的。

人多嘈雜,晚上我習慣早睡,可是其他人還在打視頻、看手機,我根本沒法睡。晚上還有人起夜,一個接著一個,害得我一晚上沒睡好。於是第二天我就要求換到兩人間,實在受不了了。

可是兩人間住了也不適應,我的室友負能量太多,她經常跟我抱怨兒女不孝順,從來不看她,她打電話怎麼哀求都沒用。還會指責自己的丈夫,說跟丈夫結婚那麼多年沒有好日子,現在他去世了,留自己一個人住在養老院,實在辛酸。

我不想每天做個垃圾桶,聽別人的牢騷,搞得我一天心情都不好。所以我不搭理她,可是她還是一個勁地自言自語,實在煩得很。我又提出換房間,可是沒有房間可換,都住滿了,只能等有空位了再換。

就這樣,我在養老院住了半年,最後失望而歸,回到自己家裡。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什麼心理,我不想一個人住在家裡,也不想跟兒女一起住,嘗試了養老院也不滿意,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。

得知我從養老院回來了,兒子帶著兒媳立馬殷勤地跑過來,說讓我過去住。我還能不知道他們的心思嗎?無非就是擔心別人說他們不孝順,背後嚼舌根,其實他們根本不想我過去住,就算想,也是為了我的錢。

我年輕時做生意,存了不少錢,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和一輛車,自己住了一套房,有一百萬(約440萬新台幣)存在銀行。另外,還有一些錢在家裡放著。為了錢,兒子對我很殷勤,他以為哄我兩句我就會把錢給他,我可沒那麼傻。

當我看到鄰居的兒子每天攙著母親到樓下散步時,我羨慕了,同意跟兒子到他家去住,不過我事先言明,我去了不會幫他做家務,我都72歲了,可不能再像個老媽子一樣照顧他了。兒子說肯定不會讓我受累,是接我過去享福的。

我今年72歲,兒子也42歲了,孫子17歲,目前正在上高三。現在的孩子學習壓力太大,每天回來簡單吃兩口就進屋學習了,一直到很晚房門裡還透著光,真是讓我心疼。所以我決定,等孫子高考結束後,我就獎勵他10萬元(約44萬新台幣),由他自己支配。

在兒子這裡確實挺享福的,兩口子經常帶我到樓下散步,帶我去廣場看別人跳舞,我要是再年輕一點,我也想動一動老胳膊老腿,但是現在我可不敢亂動,生怕自己磕著摔著。

在兒子家住久了我就發現一個問題,我和他們的生活習慣不一樣,住一起太累了。晚上我九點就睡了,可是兒子兒媳非要帶我逛超市,回來就很晚了,再洗漱一下就得到十點。等我躺下來準備睡覺,他們一家三口不停走動發出聲音,我就睡不著。

早晨我醒得早,起床後我會把窗戶打開透氣,可是兒媳嫌我開窗聲音太大,打擾她睡覺。我只能在房間里坐著發獃,等到七點之後才敢開窗走動。

飲食上也是,我喜歡是吃軟爛一點的米飯,但是兒媳做的米飯總是很硬,費老大勁才能嚼爛。她為了減肥喜歡加入黑米紅豆等,對我來說都有點硬了,我不喜歡吃。

三個月後我實在不想在這裡住了,不顧兒子阻攔又搬回自己家。在家裡待了幾天,我想到雇保姆照顧自己,我有這個想法是有原因的。

首先我身體不好,找個四十多歲的保姆照顧我,生活上就會輕鬆不少,每天吃飯、洗衣服、收拾房間還是很累的,能找別人做還是找別人做。

其次我想有個人在身邊,能關心我還能順便和我聊天。

很快,就有保姆來面試。我做了那麼多年生意,看人還是比較準的,一進來就到處張望,打聽我有多少錢的,我直接就拒絕了。還有那種什麼都沒做就吹噓自己的,或者說上一個主家壞話的,也被我拒絕了。

最後,我選擇了第五個面試的男保姆,他姓張,今年48歲。

我對他比較滿意,理由有三點,首先他是男的,力氣大,以後帶我出去比較方便,其次他的年齡和我兒子差不多,身形也差不多,我對他有親切感。還有一點,他妻子早亡,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

不過,醜話說在前面,我也和男保姆提了五點要求,如果他全部同意,我才會把他留下來。第一,做事要踏實,不要耍小聰明。第二,有事情提前請假,當天的工資要扣掉,一個月固定兩天假期。第三,要做滿2年才能辭職,並且要提前一個月跟我說明。第四,不允許帶不三不四的女人回來。第五,我的卧室未經允許不可進入。

小張聽了後表示同意,於是我就成了他的僱主。我那麼多要求,當然不會虧待他,每個月會給他8000元(約3.5萬新台幣),只要他做得好,過年我還會給他獎金。

小張很有能力,別看他是個男的,但是做菜做麵點很有一手,做衛生也很認真,連邊邊角角都不放過。他做事麻利,話不多,令我很滿意。

從此我就過上了瀟灑的生活,吃飯有現成的,衛生也不用我負責,還有人關心我,帶我出去散步,別提有多放鬆了。

可是,這樣的生活僅維持了兩個月,我就後悔了,理由讓人很難接受。

有一天我在地上發現一張體檢報告,上面的體檢人姓名是小張,我本不想看他的隱私,但是突然想到當初留他下來並沒有讓他出示體檢報告,既然他做好了,為什麼不給我看呢?

於是我打開體檢報告,沒想到在上面看到「乙肝」二字,頓時我感到心驚,這個病不是會傳染嗎?小張居然瞞著我。我猜他估計是怕我知道就不要他,所以刻意瞞著我。

此時我非常氣憤,因為我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,我那麼信任他,他身體有病卻不告訴我。同時,我有點擔心,害怕自己已經被傳染,那可就完了。我決定把小張辭掉,不管他能力有多強,只要他有事瞞我,我都不會再信任他,希望他好自為之。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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