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準備好婚房,兒媳卻要求「賣掉重新買」.....婆婆怒嗆:「別裝,我懂你意思」

年輕人結婚,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婚房,在如今是一件標配的事情。

不管怎麼樣,父母能夠掏空錢包為兒女準備一套房子,那就足夠表明心意,不管好與壞都該心懷感激。

然而,54歲的劉阿姨最近卻遇到了一件很離譜的事,離譜到劉阿姨兒子和準兒媳的婚姻直接沒成。

劉阿姨前幾年和老伴兩人為兒子買了套房,已經精裝修好直接便可以入住。

然而兒子的女友卻私底下讓兒子把房賣了,重新再買一套。

對此,劉阿姨和兒媳產生了爭執,因為意見不和,劉阿姨堅持不賣,兒子這一門婚事便沒有成。

來自劉阿姨的講述

大家好,我是劉阿姨。

前段時間,兒子和女友訂了婚,因為我們家替小兩口買好了房子,親家在彩禮上也沒有要太多,只要了十萬塊錢。

訂婚以後,按照我們這邊的習俗,那就是可以把兒媳先接回來住了,到時候選個好日子再結婚。

可兒媳說,還不想離開娘家那麼快,打算領了結婚證,正式結婚以後再和兒子搬進新房子住。

對於兒媳的想法,一開始我是支持的,不少女孩都這樣,不想太早的脫離原生家庭。

可最近兩個星期,兒子和兒媳的行為卻有些反常。

兒子和我說,最近這兩個星期,他和兒媳一直在看房子,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樓盤。

這就讓我有點納悶了,不是另外給他們買了一套新的房子嗎?為什麼還要看房子。

兒子說,是兒媳覺得還有更高的房子,只是看一看,如果到時候有錢了再買。

聽兒子這麼說,我才鬆了一口氣,萬一他們鬧起來,要求我們再買一套可就買不起了。

但結果是,兒媳的要求比我想像的還要糟糕。

兒子說:兒媳嫌棄之前買的那套房子,小區配套設施不好,樓層低,採光不好,說要不然就把房子賣了,婚後重新買過一套。

兒子說完,我整個人就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。

前幾年,我看兒子到了結婚的年齡,又遲遲沒有對象,我便和老伴兩人拿出了積蓄給兒子全款買房加精裝修。

我們的認知是,先幫兒子把房子搞定,到時候女方可能會覺得婚後生活質量高一點,不用還房貸,人家更喜歡。

因為是幫兒子挑房子,所以我們很仔細的看了很多房子,才挑一套稱心如意的。

這套房子無論是採光還是佈局,以及周邊的配套設施可以說都不差,起碼在周邊同價位算第一檔。

可如今兒媳卻嫌棄不夠好,我就不太理解了。

一開始,我單獨把兒媳叫過來,兩個人聊天,問了問她的想法。

當著我的面,兒媳很乖,並沒有多說什麼,無論我怎麼問,怎麼說,兒媳都是點點頭,說可以沒關係。

可轉身以後,兒子便像我訴苦,說兒媳說,以後結婚了,也不打算住那套房,一定要重新買一套。

甚至到最後,兒子還說:兒媳說了,如果不答應重樣買一套,那就不領證不結婚了,彩禮退回來。

這可把我給難到了,這好不容易找了個女友,還是兒子自己喜歡的,婚都訂完了,別到最後真成不了,那就麻煩了。

一開始,我和老伴都覺得,要不然就算了吧,一年內把房子賣了,之後把錢給他們,讓他們小兩口自己去挑,好壞都是他們的事。

不久後,我便讓老伴託他在房地產中介的堂弟把房子信息掛上去,爭取早日賣了吧。

可這時候,堂弟卻給我提了醒,堂弟私底下和我們吃飯時說的話,讓我起了疑心。

堂弟:其實我有句話不知道當不當講,說出來怕影響你們一家人的關係。

老伴:說就是了,這裡沒外人。

堂弟:其實我做房地產中介挺多年,遇到不少類似的事,很多都是男方婚前全款買房,可女方後來不樂意,一定就要重新買,你們知道什麼原因嗎?

老伴和我都搖搖頭。

堂弟:那是因為,只有婚後重新買,房子才算夫妻倆的,到時候萬一離婚了,才算一人一半。

堂弟說的很委婉,但我和老伴都懂了他的意思,他是關心我們。

只是之前,我們一直都沒有往這方面想過而已。

有了堂弟的提醒,我和老伴也開始遲疑了。

我們給兒子之前買的那套房,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說,都沒用太大的缺點,然而兒媳卻一定要求婚後再買,確實挺反常。

可當下,我和老伴不敢確定,即使確定了也不好說,或許兒媳也是為了自身的安全感考慮。

於是,我們想了兩個辦法。

第一,我讓兒子對兒媳說,房子可以賣,我們說到做到會買新的。

但是如今的房子不好賣,他們可以先住進去,先結婚,那就是他們的婚房了,到時候房子賣了,再重新幫他們挑。

第二,我和老伴還能出一點錢,但是沒辦法全款了,只能付點首付,裝修的錢可能也得等那套房子賣了。

可當兒子把兩個條件都告訴兒媳之後,兒媳卻很不滿意。

兒媳的要求是,下個月國慶領完證,就重新買房子,然後明年結婚之前把新房子買好裝修好當婚房。

兒子是個老實人,我知道如果讓他來和兒媳說,估計永遠也說不通。

於是我找了個機會,再次和兒媳兩人坐下來聊聊。

我對兒媳說:要不然就先住在那一套房子吧,先住著,等將來我們二老有錢了,你們也存點,咱們在買一套新的,到時候你們兩人就有兩套房了,這不是更好嗎?

可兒媳說:她還是不願意住在那裡,就想重新買一套。

我:為什麼一定就要結婚之前買呢?

兒媳:我不想讓我的親朋好友還有親戚們發現我嫁人了還沒房子。

其實這時候,我隱約猜到兒媳的意思,她大概率就是想要套屬於她和兒子都有份的房產。

我也就開門見山的說道:兒媳啊,媽也是女人,能懂你的意思,媽向你保證,你們結婚以後,五年內,肯定有一套只屬於你和林林兩人的房子。

或者房子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也行。

但兒媳還是不滿意,總是找了很多理由來拒絕,甚至還哭了,說這樣就不想結婚了。

可這一刻,我是真的明白了兒媳的意思,看來她要的不是房子。

她也從來沒打算和兒子過長久的日子,在她看來,等不了三年五年,最後是剛結婚,一年之內就離婚才好。

等我們家彩禮給了,新房子也買好了,兒媳估計就走了。

這一刻,我看著還在哭泣的兒媳說了一句:別裝了,我懂你的意思。

這話一出,兒媳馬上不哭了,疑惑的看著我。

我:你既然沒打算和林林過一輩子,那就算了吧。

這話讓兒媳措手不及,她馬上和我解釋,可卻越解釋越說不清楚。

到最後,兒媳表面上說願意長久過日子,可走了以後,卻還想著找兒子訴苦,大意是在我這裡吃虧了。

可兒子雖然為人老實,但還不算笨,時間一久,他也覺得兒媳不是想和他過長久日子。

後來,兩人鬧了矛盾,就這麼分手了。

而前段時間,我也是花了好多的精力與時間,才說服她們一家人,把彩禮退回給我們。

雖然最終沒有退回十萬塊,只拿回了六萬塊錢,可我卻並沒有可惜。

甚至還有點小慶幸,兒子的婚事沒成可以等一等,但如果真按照對方的要求,或許到時候人財兩空的就是我們家了。

說到最後,不知道大家又是如何看待這件事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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