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買房我出88萬!她拿到錢後「把我列黑名單」結婚也沒請我 5年後「她登門認錯」我才徹底醒悟
父母對子女的愛,往往比子女對父母的愛多很多。很多父母為了孩子,可以連命都豁出去。但是遇到同樣的事情,子女往往考慮的是自己的利益得失,甚至有的子女為了自己過得好一些,將壓力轉移到父母身上。
霍大姐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,為了讓孩子過得好一些,霍大姐常年在外打拚,捨不得吃捨不得穿。女兒要買房,霍大姐拿出了僅有的20萬(約88萬台幣)積蓄。可是女兒拿到錢後,卻把霍大姐拉黑了。
5年後,發生了一件事,霍大姐的女兒親自登門向霍大姐道歉,霍大姐以為女兒知道錯了,然而女兒提了一個條件,讓霍大姐很是傷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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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兄妹六人,我排行老三,小時候家裡窮,父親去世的早,母親身體也不好,我們兄妹六人的婚事都是自己操辦的。
我和丈夫是小學同學,以前上學那會,丈夫個頭比較矮,又不愛說話,所以經常有同學欺負他。我因為成績不好留級,個頭在班裡算出眾的,有時候看到他被欺負,我會維護他,一來二去,我們就成了好朋友。
我只讀了小學,本來以為小學畢業後就沒有交集了,誰知道我們在結婚的年齡,又遇見了。我們倆本來就認識,相處一段時間後覺得合得來,就結婚了。
婚後前幾年,我生了一個兒子一個女兒,我和婆婆在家帶孩子,丈夫在工地上班。女兒三歲那年,丈夫幹活時扭傷了腰,在家歇了半年。我們倆都不想常年分開,也不想一直跟著別人打工,就想著學點手藝,將來能養活一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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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表舅媽是做燒餅的,她烤的燒餅在十裡八村很出名,我和老公商量,跟她學做燒餅,等我們學會了,就去外地闖一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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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公覺得可行,我們提了兩箱奶,又給表舅媽包了一個紅包,專門請表舅媽吃了一頓飯,表舅媽才願意教我們。我們學了兩個多月,才算學會。
表舅媽在鎮上做生意,我們學之前就說好了,決定不搶她的生意,所以我們學成後,就帶著所有存款,又問親戚借了一些錢,去外地謀生了。
那時候,我第一次出遠門,我們倆人生地不熟,擺攤賣燒餅,一天下來掙得錢根本不夠開銷,可我們那會年輕,覺得要是輕易放棄了,回去也沒面子,就咬牙硬撐著。
在當地待了一個多月,我們身上的錢快花完了,才知道我們擺攤的地方人特別少,要想生意好,要去當地的菜市場或者夜市。
我們拉著爐子去了夜市,當天賣了五十個燒餅,我和丈夫開心壞了,想著第二天接著來擺,結果我們準備收攤的時候,一個中年人告訴我們,想在那裡擺攤,要先交錢,一個月200塊錢(約880台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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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那時候口袋裡的錢不足200(約880台幣),根本交不起。老公買了一包煙給對方,讓他通融一下,先讓我們擺著。等賺了錢,我們一定補齊。但對方不願意,第二天我們再去的時候,我們擺攤的地方就被別人佔了。人家交了錢,可以擺攤。
我和丈夫只能拉著爐子去其他地方,我們去了菜市場,早上來買菜的人不少,但買燒餅的人很少,他們大多以吃米飯為主,只有和我們一樣的北方人來當地打工,看到燒餅才會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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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我吃飯時,看到老闆店裡的甜醬有很多人吃,就學著做了甜醬抹在燒餅上,一開始丈夫說我瞎折騰,燒餅是鹹的,抹甜麵醬能好吃嗎?
但後來,有的孩子吃了一次後說好吃,漸漸的,生意比之前好了一些,後來我又自己熬了肉醬和辣醬,我們賺了錢,除去我們花的,大部分都寄給公婆了。公婆在老家照顧兩個孩子,需要花錢的地方有很多。
不過那時候也有城管,有時候城管來了,我們就要拉著爐子跑,那時候為了躲城管,經常不能出攤做生意,要是碰上陰天下雨或者下雪,賺錢就更難了。
為了省錢,我和丈夫捨不得租好點的房子,也捨不得吃肉,買一塊豬肉,都要炒好幾道菜才能放完。為了省錢,我們平時逢年過節也不捨得回去。
過年時生意好,回去了,我們沒辦法賺錢,而且回去的話,來回都要車票,我們倆覺得不如把這筆錢省下來,給孩子買點吃的喝的,給公婆買點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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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,我不懂陪伴孩子的重要性,也是這個原因,孩子很少和我見面,和我也不親。偶爾回去的時候,女兒和兒子各玩各的,我不找他們說話,他們也不找我。
女兒讀國中那年,我們租了一間店面,生意穩定了,錢包裡也存了一些錢,我覺得日子越來越有盼頭了,丈夫卻要和我離婚。他覺得我太胖,長得也一般,和我在一起沒有面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