怕被訛上!老人「摔倒路邊無人扶」送醫不治 家屬怒「將路人告上法庭」結局令人意想不到
於大爺的女兒認為:圍觀的路人需要對此負責任,所以將圍觀群眾告上了法庭。那麼,路人到底需不需要為此負責任呢?
答案是否定的,路人並不需要為此負責任。因為在於大爺這起案件中並不是人為開車撞倒或者其他行人碰倒的。
周邊群眾只是圍觀,於大爺也是自己摔倒的,所以於大爺的摔倒和過路行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,自然也不需要為此負責任。
路人扶不扶就看自身願不願意,願意扶是情分,不願意扶也是一種本分,路人沒有義務一定要攙扶於大爺。
法律規定路人需要承擔責任的前提是對於摔倒的人,本身是有救助的義務,但是卻沒有扶。
意思是如果是路人開車撞倒的,或者是不小心把於大爺碰到的,此時路人就對於大爺有救助的義務,如果路人沒有進行救助,那麼就需要對於大爺的死亡承擔法定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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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可能會認為,周邊群眾過於冷血,但是需要關注的並不是冷不冷血這個事情,而是路人為何不願意扶。
不探究這個原因,不解決這個問題,那麼以後摔倒的人都得不到他人救助,此類案件會越來越多。
為何會出現這個問題?究其原因,還是因為路人害怕了。
這些年在中國發生了不少幫助他人,攙扶老人的案件,十起案件有八起,受助人都在訛詐伸出援手的人。本身幫助他人是出於好心,甚至自身還可能付出了一些代價,不料好心卻成了攻擊自己的理由。
大家都是普通人,被訛詐錢財並不是小數目,就因為幫了人就要賠錢,不外乎路人越來越冷血。
法律要為此做出改變,加大對此類案件訛詐他人的打擊力度。只有懲罰的力度夠大,訛詐人的才會越來越少。
文章來源:搜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