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前吞藥!71歲台語歌后淚訴「是被好姊妹陷害」 控「要我配合炒新聞」對方提告結果出爐
聽聞消息後,郭美珠非常生氣,澄清絕對沒有這樣做!她怒嗆劉:「說的話都是含血噴人,完全沒有這種事!」她表示這已經嚴重地妨礙她的名譽,絕對會一狀告到底!雙方正式宣告撕破臉,而這段霧裡看花的自殺內幕,到底是真是假?對此郭美珠傻眼認為,自己救人卻反被亂講,一狀告上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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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雙方的糾紛,最後法院判決出爐,法官認為劉燕燕不顧對方救命之恩,竟然還亂講話,因此判決刑事部分劉燕燕被判拘役35日,得易科罰金定讞。民事部分,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劉燕燕應賠償25萬元,另賠償報導記者臧家宜5萬元,並登報道歉。
太誇張了吧...
資料來源:《Yahoo奇摩新聞》